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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需要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模式
发布时间:2022/1/7
        当前,乡村振兴成为继脱贫攻坚后党在农村实施的重要发展战略。推进“三位一体”合作经济发展,为促进深化农村改革以及助推乡村振兴,注入了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农村市场各种要素资源流动和配置,愈来愈需要金融发挥功能作用,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因此,探索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要深化“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思想认识

“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探索推进的一系列农业农村重大改革的主要代表。2006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构想,在瑞安先行试点取得成功,并发起信合联盟,探索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合作与联合。后来,在12月19日的全省推进试点的现场会上进一步表述为:“三位一体”是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也是三重合作功能的一体化,又是三级合作体系的一体化。

 

近年来,“三位一体”合作经济被写入中央及政府部门相关文件。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3月5日,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鼓励以农民合作社为组织载体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作为金融部门,也应积极推动“三位一体”金融服务。如,6月7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又如,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等六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中明确要求:推动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思想成为习近平“三农”思想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农村深化改革以及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指导作用。因此,我们要增强“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思想的认识,加大金融支持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力度,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模式,在乡村振兴中担当有为。

 

2、要找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金融服务重点

首先,信用合作是难点同时也是重点。虽然在有的地方是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承包大户,但从全国来看,农民大多是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如何采集农户信息以及评估他们的信用发放贷款支持,自然成为农村金融机构的难点。其次,供销合作同样是金融服务的重点。在广大的乡村,如何保障农用物资、种子等及时供应,不仅需要供销部门搞好流通资源配置,而且更需要农村金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信贷支持。第三,生产合作是“三位一体”的着力点也是金融服务的重点。农户自愿结成合作,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降低农业成本,同时可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竞争力。金融机构不仅可通过提供资金支持,而且通过与农业部门共同搭建平台提供信息和技术培训等支持服务,可促进生产合作。

 

3、要创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金融服务实践

伴随数字经济的发展,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科技为核心生产工具、以平台生态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新金融应运而生。这种新金融供给服务为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提供了新的产品和模式创新可能,从而促进金融、信息、知识技术等资源要素机融合共同助力乡村振兴。如,中国建设银行打造推广的“裕农通”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强大,集智慧政务、农资服务、农户信贷、金融服务、技术培训、政策宣传等综合服务于一体。通过提供资金、信息、技术等服务资源,有效地融通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再如,以新金融理念,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通过搭建金融服务合作平台和生态场景,将农户生产产业链上下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全线贯通,形成一种新型综合合作闭环金融服务模式。